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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三章 科考(2/2)

第二百四十三章科考在线.

科举制与九品中正制的明显区别是选官吏不再以家族名望而是以考试成绩为依据,选官的权力不在地方而是收归中央。科举制的创立是封建选官制的一大步:它抑制了门阀世族势力,扩大了官吏来源,实质上反映了隋唐时期阶级关系的变化;提了官员的文化素质,有利于政治的清明;大大加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局的稳定。

科举制第一,隋唐科举制的创立和完善。隋朝兴起: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使用分科考试的方法选官吏;隋炀帝时开始设立誓愫闷,科举制形成。唐朝完善:唐太宗时,增加了考试科目,以士、明经两科为主;武则天时,大量增加科举取士人数,还首创了武举和殿试;唐玄宗时任用官主持考试,提了科举考试的地位。

魏晋以后实行九品中正制,选推荐的权力不再由地方官,而是由朝廷统一任命“中正”官,专门负责举士选才。这些中正官担任本籍州郡的大小“中正”,由他们把地方人才划分为九个等级,上报给中央,由中央任用。中正官评价人才的标准包括了察举制度所规定的内容,还增加了“家世”和“才实”等条目,注重品德与能力相结合,比汉代较为完善,一时间“儒雅并”,起到一定积极的效果。但此制度也存在缺陷:一是选官的人,即“中正”官,多为本地的豪族大家所把持;二是选标准多以家世为重,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选才结果,阻了寒素人才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