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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句是死亡(出书版) 第20节(2/3)

“你就是。就好像你描写了在黎见到的那个金属制成的又大又的建筑(埃菲尔铁塔),却没有告诉别人这个地方值得一游。”

上面这些算是提前跟你们个歉,因为我不得不描写接下来的场景。

有一个人站在那儿,着烟。那个人漉漉地垂着,穿着一件轻薄的石雨衣,半边脸上有个印记。但最引人注目的是那副蓝镜,我们离得这么远,他的镜也相当醒目,像是小孩才会的东西。看起来很不真实。

信息。”

我们穿过卡迪利街,一直走到克松街,朝阿德里安·洛克伍德的办公室走去。我发现霍桑突然停了下来,盯着正前方一座现代化的六层大楼边缘的一角。前门上写着莱肯菲尔德大厦。这就是洛克伍德的办公楼。

“去哪儿?”司机问

那个人一直在抬看三楼,低下时,他和我四目相对。我们俩都不知对方是谁,但很快就意识到了这其中的联系。我向前奋力一跃。那个人扔下香烟,转就跑,而我则下意识地朝他追去。

“那我怎样才能帮到你?”我问他,“你可以告诉我,我描写过,但又不知位置的埃菲尔铁塔,到底在哪里吗?”

我今年五十多了,虽然我认为自己相当健康,但我不是动作派。我正在靠双脚追逐那个比我瘦的年轻人——虽然烟可能严重损害了他的。他的动作与其说是跑,不如说是跛行。想要把接下来的几分钟拍可观赏,必须有一个才华横溢的导演,甚至要额资金。

“我才不是!”

我写过很多追逐戏。毕竟,这算是电视剧的必需品。剧中的人在房间里互相谈的场景不能太多。电视剧的情节必须一些动作,而最常见的动作有谋杀、打斗、爆炸或追逐。

“她是单母亲,有一个十几岁的儿。”

“好吧,维娜没完没了地跟你说,生活中没有男人她就什么都不好。我觉得这个有意思。”

“我说的不是这个。”

“我没有。”

那个镜的男人横穿路,一辆白的货车在他面前呼啸而过,但离他还有段距离。我左右看看,然后追上他。他跑到另一条人行上,从好几个行人边挤过去,并没有真正接。我到一阵剧痛,停下来气。我回瞥了一,以为霍桑就跟在我后,但他在原地一动没动。他就站在那里,拿着手机。这实在让我意想不到,也让我很烦躁。我的猎沿着一条通往牧羊人市场的通钻了去,那是一个非常有趣的地方:狭窄的街,小小的广场,其历史可以追溯到十八世纪。我看见他匆匆穿过街角的一家酒吧,名叫叶——我跟在他后面。他肯定是以每小时七英里的速度在奔跑,他的风衣以一很搞笑的方式在后飘动。

霍桑扮了个鬼脸。

“我过吗?”我有警觉。

其中,追逐场景可能是最昂贵的。打斗的场景通常都是相对封闭的,除非在行驶中的公共汽车的车上打斗,或者有许多人参与的那。而如今爆炸也很容易到,你看到的几乎所有的爆炸都很简单。通过压缩空气、灰尘和几张纸片就能完成。声音是后期添加的,甚至火焰也可以由电脑合成。但是追逐的场景全都要移动,人要动,摄像机要动,整个剧组都要动。更麻烦的是,仅仅两个演员互相追逐是不够的,因为这样很快就会变得无聊。所以必须加一些动作,比如差被汽车撞上,挨了几拳,老妇人挡住路,等等。



我仍然能辨认载着镜那人的租车。因为通拥堵,他离我们只有一小段距离。

这样说很不公平。我把我看到的以及霍桑说的几乎所有东西都写下来了。当然,对于描述的细节,我必须有所取舍——否则这本书会长达数千页。就拿阿德里安·洛克伍德的房来说吧,我提到过他喜吃越橘,不是因为越橘一定与犯罪有关(几乎可以肯定它们与犯罪无关)而是因为它就摆在桌上,所以似乎值得注意。同时,我没有提那天早上他刮胡时划伤了自己。他的下一侧有条划痕。当然,如果这条线索有意义,比如他之所以会划伤自己,是因为在谋杀理查德·普莱斯后他的手一直在发抖,那么我就会把这个细节写第二稿里。我就是这样写作的。

“希望没有。实际上,你写的那些东西很有用。托尼,你的问题是,你自己本没有意识到你写下的东西有多重要。你有像一个不知自己在何的旅行作家。”

他又消失在另一条小巷里,经过了几个垃圾箱。我在人行上跟着他,但已经被他落下一段距离了。当看到他跑向主并拦下一辆租车时,我离他还有一段距离。我开始着急,脸上也了汗。如果当时还有租车,我肯定会上去,但是没有。我只能等,过了大约一分钟,总算来了一辆租车。我招呼示意,司机长时间才把车停在路边。我使劲拉开车门,爬后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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