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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霁眉心一蹙:看来今日实不宜垂钓。
原以为事便这般罢了。孰料未过几日,波澜竟又重起:这小
女尚有一姊于
中,现下为尚服局掌衣,当日其妹
殓,竟发现尸首上有累累伤痕,然而其
前却未听说在何
犯过受罚,遂当下便疑心其为受人加害!乃上禀
正,求为之伸冤。
不料张令其听过此话,却力加劝阻,
:“旁人若遇此事,避之唯恐不及,何况此事已过,
中也不再追究,郎君又何必自扰?”
令其忖了忖,乃
:“此事,太
自
亦是心知肚明,郎君以为,太
为何不自辩?”
南
霁
:“若不是事关太
,我自不会问。你当清楚,此回官家便是不追究,心中却定然是疑窦难消,太
断不可担此不白之冤!”
南
霁苦笑:“你我皆清楚此中缘故,还需多言么?一则,一面之词,太
便是自辩,亦难取信于人;二来,牵连到二皇
,便更不当说!兄弟不和本是官家最恶的,太
若在此
太
虽晓此理,却苦于不能自清,加之
中
言四起,这一气恼,便成日将自己关在
中,连资善堂也称病不去了!却不知如此一来,好事者窃以为太
乃是受罚禁足,一时
言倒更甚了。
此事终教传开,不想竟平添诸多谣言,多猜此女是在琼华轩犯过受刑而死,这便有说曾在轩外听到过呼救之声,还有说曾见
女跪在轩外求恕。。。总之“事起琼华轩”似已成定论!
太
是为蒙屈,南
霁心中最清楚!因此事他本知情,只当下不能
以正太
清名,并非因胆怯,而是另有苦衷:一面之词,能否为人采信不说,若还教官家生
他想,反是
巧成拙!因而
退维谷,实不好决断。踌躇了两日,便
问一问旁人之见!这“旁人”自指的是张令其:当日他陪侍自己
侧,自也能猜透些内情。
大梁以仁德治国,历代天
皆恪守太(限制)祖“施仁政、少杀戮”之训,便是
人犯过,也须酌情惩
,或
正
置,若有人动用私刑草菅人命,教官家知晓自难免受罚!遂这元凶索
将尸首投
湖中作失足假象以蒙混过关,倒不失为良策。
既然大家都对陆朝云这女
有意见,那就
脆让她再多招
仇恨吧,呵呵。
疑再看去,似见
上浮起一团黑影!
作者有话要说:
正查验后属实,便始追查这
女生前去向,便有人忆起当日她去了太
居
琼华轩送巾栉等。
正照此去线索去查,结果为何不得
知,总之两日后,依旧以其不慎落
定案。
一时
人们竟谈东
变,都惧怕往东
去,唯恐一时不慎,便招致杀
之祸!
中没了一个
女,本不是大事,只此女乃莫名溺亡,且尸
又现于太
前,便不能草草
置。内司
手细查,然几日过去,并未得
确切之论,只初定为失足落
溺亡。
第26章仁义
有好奇的黄门近前细看了一
,竟惊坐地下,
中连呼“
发、
发”!
如此看来,太
这“枉杀”罪名似已坐实!恐是连官家也有七八分信其真,已教人私下将东
近侍查问了个遍,又亲自问过太
,只是众人皆不认,无凭无据自不能胡
加罪!然而事既
,官家自难免对太
又多分猜忌。
实则近来除了太
,尚有另一人因此事受困,便是南
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