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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林重
听见陆老板这么评价他,他会很谦虚地说“哪里哪里,无他,唯方法对耳。”
很快林重
就比他背得还多,检查的时候,林大秀会支支吾吾,背不
来就耍赖,“我抄书就好,会背书陆老板也不多给钱。”
以学习为乐,以背书为乐……
所以他绝对不会容许他爹偷懒的!
他也好。
林重
意识到他的不思
取,却没法着急,现在自己还小没有办法全面展开思想工作,免得吓到林大秀。
后来她还被洗脑语言是多么
的艺术,一定要学语言类专业,而她也不负众望,果真对文科特别
,尤其是汉语言。
有林重
督促,林大秀就算想偷懒也没的偷懒,更何况还得拼命赚钱糊
养儿
。不过他并没有多大的上
心,抄书就只抄书,觉得赚那
钱糊
就行,
本没想过趁着抄书自己也好好努力也去考个秀才回来。
好在林大秀并不是真蠢,一边抄书一边给儿
念书,自己倒也能背下来。
当然,并不那么上心罢了。
不能太过显
,他并不想当什么神童,起码现在不想。
她一直觉得
自己
兴趣的事情,然后找对方法
足准备,其实没有不成功的。
“难
你想抄一辈
书?”林重
小脸严肃,拿
了课堂上老师的威风来,两只大
盯着林大秀。
现在的他也唯有读书才有
路,生存、
面、尊严,都只有读书才能给他。
父
俩与陆老板告辞,然后陆老板就看到这样一幕:俊俏爹先蹲下,更俊俏儿
摇晃晃地爬上他的背,再一拱骑在他脖
上。
“别笑,你以为我逗你玩呢,
听听,这是什么话。
对她来说三百六十行,读书最简单啊。
幸亏她并没有被变态的培育养得厌学,反而在那样的经历中找到了乐趣。
父
俩还要一唱一和地背书,现在背的是千字文。
林大秀看小娃娃一副老成样就笑。
前世还是林玖的时候,小时候就是个别人家的聪明孩
,她自己不觉得多聪明,一切不过是因为找对方法,找到自己擅长的而已。
“小九坐稳了,”林大秀叮嘱一声,拎着书箱驮着儿
稳当当地
发。
很多人都羡慕她聪明又漂亮运气又好,可她认为真的是因为找到自己的兴趣并且用对方法,
足准备,所以才会事半功倍。若是让她
不
兴趣的事情,没有积极能动
,那她也不会
成绩的,比如说各
手工课。
“我滴个天嘞,这林妖
养了个小神仙啊!”
学习路上一帆风顺,哪怕
考,除了代数她略微有些不那么待见,其他
本不需要
费太多心思。就这样一路考考考,最后成为一名年轻的女博士,又直接留校成了一名大学教师。
当初父母都是大学老师,她跟着住家属院,从小就在一群
情各异的教授

底下接受洗礼,有些可以称之为变态级别的。尤其有几位老教授孩
都在国外,
边没有儿孙可以享受天
,就把林玖当成一个寄托。而林玖的爸爸妈妈忙起来,也是各自十天半个月不见面的,至于有没有女儿估计都忘了。林玖就在那样的环境里,东家呆西家住,所以从小就背三字经、唐诗宋词、四书五经,还听历史教授讲历史,什么史记、资治通鉴之类的,那都是小意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