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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4(2/2)

越过小院,推开屋门。家里的布置一切如故。虽然母亲常来打扫,但终归是无人居住,桌上还是落了一层薄薄地尘灰。孙晓晓归置好带来的品后,便动手打扫起来。

但在这之前,她要一件事情。

记忆的齿就这样慢慢地后退着。

“若有知音见采,不辞唱遍。”

应是应了下来,可自己对篮球实在不懂。因此每次都靠题打发时间。

这是他们的第一次遇见,架下,凉风袭来,暗香浮动。那时的他们谁都不曾想到,年少时的相遇竟牵起此生的恋与陪伴。

“这样你便能分享我的喜悦啊。”

她们曾劝过自己,能忘就忘了吧,忘了会让自己好受一。可她不愿,她与他的分开并不是因为不。他的苦衷她懂,从决定离开他边时,她便知或许会有这样一天。只是这一天真的到来时,她还是表现的没息了些。

无怨,不悔。未来的每一天她会独自带着这些回忆勇敢的走下去。

直到有一天,他大汗淋漓的蹲在自己边,翻着自己旁边的试题若无其事的说:“孙晓晓,我教你打篮球吧。”

当忙完一切后,一空虚由内而外。孙晓晓顺手从书桌上了本书,坐在屋檐下的小榻上翻阅起来。一张泛黄的宣纸便这样赫然于前。

林家给拉了来。

那是一个临近夏末的傍晚,地上的余温刚刚散去,闷地空气中偶有几丝凉风拂过。几吃饭早的人家早早的坐在胡同里手持蒲扇唠着家常。而自己正坐在院了啃着几习题,林蒙就是这个时候被

还记得中,劳夫曾说一个人可以到不。那时的她不懂,与不怎能同时存在?

“嗯?”

孙晓晓记得这是少时与林蒙在屋畅谈后所写。望着宣纸上的字,孙晓晓慨万千。想当初自己本不喜文学,一心扑在理数方面。可谁知,最后却受他的影响,竟也能记得这样的诗句。

架占据着小院的半个上空,在炎的天气下为小院带来几分凉。树旁摆放着几盆父亲养的植。再旁边的一小块空地被母亲上了丝瓜。瓜藤顺绳而爬,铺满了整个西墙,翠绿中缀着零星的黄,风动,竟引来一只白的蝴蝶。

当然影响她的不仅是文学还有篮球,在认识林蒙之前,她认识的篮球明星无非两个:姚明和易建联。而林蒙呢?典型的球痴。就像现在的许鹏飞一样,争分夺秒的打篮球。尤其是放学后,他还非得拉着自己,陪他一起去篮球场。因为一旦自己早回去,他向林家撒的谎,便会不攻自破。面对他的泡自己心一,便应了下来。

可她不悔。

四目相望,是陌生的打量。

所以闹篮球场上经常会现这样一幕,场上的他挥汗如雨的打着他的篮球,场外的自己则安静的着习题。

前的一切安静而好。孙晓晓很谢父母在搬上楼后,并没有将此租去。依然会在小院里养了几盆草,了一蔬菜,给大家提供了可以放慢脚步的地方。

回忆越是好,梦醒越是疼痛。

但现在的她明白了,所谓的与不都只不过是一表达方式而已。所以……

孙晓晓到现在还记得,第一次遇见林蒙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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