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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2/2)

很显然,李想是喜赵先生跟李娘的,所以他较真的病又开始屡屡发作了。赵先生被他气的脑袋疼,他是个大度的人,见识也广,不会觉得李想是存心气他,这一上他跟妻的看法是一致的:非凡的人总有古怪的行径,而李想这个较真的病真不算什么奇怪的。虽明白,可能不能受得了又是另一回事儿,更气人的是李想的逻辑很严密,想要在理上说过他是不可能的,至于想要引经据典在以文学方式压倒对方——对不起,李想听不懂,听不懂的情况下他会虚心向对方请教他引用的典故是什么意思,然后在认真的讨论这个典故的真实合理最后依然在逻辑上把对方打倒……

不熟悉李想的人,往往会认为李想是个很不说话的人。其实这真的是个误解,李想在大分情况下确实不喜说话,但是对他比较喜的人,话还是相当多的,只是话题未必能让对方兴趣就是了。而且李想说话很慢——他不擅长语言表达,而且又习惯严密的逻辑,除非神极度亢奋,否则每句话前都要把前因后果理清楚,这情况下不慢才怪。更糟糕的是,他还有轻微的迫症,一个话题结束之前绝对不肯转向另一个话题,这次没说完的话下次遇到这个人,只要开就一定要把上次的话题结束掉……

可不如何对李想这个习惯受不了,偏赵先生却不是会因为这些琐事而迁怒而不搭理对方的人,他教养极好,屡屡被李想堵的够够呛,却也最多最少说几句,并不往心里去,也没有因此而疏远李想,李想觉得他是个很好的人,在他面前越发的毫不掩饰自己这个臭病。

李想一笔一划的练字,他的笔字写的也就一般,更别说笔了。依照他的看法,除非是书法家,否则笔这个东西实在是太浪费时间了。他也曾建议赵先生不要教他怎么写了,会认就行,他又不可能去考状元,平日里需要写东西的话用炭笔或是羽笔就可以啊,又快捷省事儿多好啊!但是他这个想法一说来就被骂了个狗血

少撇的,拿笔的方式也这么奇怪,我真宁愿你跟小桃一样不认字也不会写字,还好教些。”

“不考状元就不用写字了?这是什么歪理?你说你会写字,可却连笔都拿不得,到外面谁能瞧得起你?被人张叫村汉闭叫莽夫很好听

李想摇摇“不是这样算的,我比小桃大了快十岁,这个年纪接受新事的能力本来就差些,如果再没有文化基础带来的理解力辅助,学习能力只会更低,你只会比现在更生气……”

而这样的后果就是,被李想喜的人大分会被他这个古怪的习惯吓到,熟悉他的人还好,不熟悉的人,往往在了解他之前就已经对他敬而远之了:毕竟大分人都不会有兴趣听他把扁担勾的学名叫中华剑角蝗,又叫中华蚱蜢,属直翅目锥尾亚目蝗总科剑角蝗科剑角蝗属,吃什么东西型特征分布区域之类的东西统统讲一遍的,而话题的起因很可能只是自己随说了一句:这蚂蚱真少见……其实李想只是想尽他所能给让对方满意的答案,但他不知,大分人本不会像他这样习惯对各求源。他这认真的态度只会让对方觉得他是个怪人,而本意识不到他看似奇怪的行为下隐藏的是李想努力想要对方理解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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