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我要回去。”
“好,好,明天就回去。”
因为周琰在西伯利亚还有收尾的工作,所以夙鸣留下来陪他,第二天一大早,苏砚棠就带着苏臻回去了。
喀秋莎妹妹刚拿到新的包包,包治百病,她此时此刻正沉浸在买了新包的喜悦中,哪还顾得上别的。
她虽然也有很多奢侈品,但她做梦都没想到,17岁这一年,她居然收到了人生中第一个爱马仕的铂金包,而且还是有马蹄印的定制款,喀秋莎就很开心,没什么比爱马仕的铂金包更有杀伤力的了,有包了谁还管男人是死是活。
周琰对夙鸣买包送女孩没有什么意见,他只是全程都盯着,不让喀秋莎靠近夙鸣一米以内。喀秋莎妹妹是个花痴,被夙鸣三言两语哄得神魂颠倒,又在夙鸣的保护下,从她爹的棍棒下逃过一劫,所以看夙鸣的眼神都冒着星星。
周琰生怕这个妹妹一激动扑上来,在喀秋莎家里严防死守,这会儿看苏砚棠要带着苏臻先走,羡慕极了。
喀秋莎妹妹倒是高高兴兴送他们走,还请他们再来玩。
苏臻这辈子都不想来这个鬼地方。
“等我放假了去找你们玩也行!”喀秋莎就是这么乐观,她表示你们不来那我就主动过去,完全没把自己当外人。
苏臻迷迷糊糊地听到苏砚棠在跟周围的人说话,他能感觉到苏砚棠一直在他身边,因此安心地睡觉。
等苏臻再一觉睡醒,发现自己已经在涂山。他躺在了熟悉的米色房间里,被褥之间有熟悉的香根草的味道,他花了好长时间清醒,发觉这是在苏砚棠的床上。
涂山的山路不太好走,从下车到住处不是一般的远,如果他是一路被抱上来或者背上来的话,苏臻发觉自己有点低估苏砚棠的体能了。
还是因为他平时的穿着捂得太严实了?总让人觉得是个斯斯文文的正经人?
苏臻翻了个身,这里很安静,久违了的鸟鸣声隔着窗帘,隐隐地传来。他终于有种回到故乡的感觉,这里让他觉得安逸又舒适,更重要的,充满了安全感。他的手表和手机都丢失了很久,日子过得浑浑噩噩,现在看着墙上的时钟,秒针一秒一秒地过,才终于觉得,生活终于又回到了正轨。
他去哪儿了?苏臻一觉醒来见不到他,犹豫着要不要出去找他,但琢磨了一会儿,还是决定乖乖躺在这里等。
伤口在愈合,神智恢复得更快一些,但动一下还是疼。
况且涂山这么大,都是他的地盘,无论去哪里找他,都是自投罗网。但苏砚棠无论去哪儿,还是要回到这里,回到这张床上,
苏臻的精神状态总算是好点了,但他一个人闲下来的时候又容易胡思乱想。于是,上次和上上次,他心态崩塌,哭到差点厥过去的场景,就开始如同4K蓝光在脑子里回放。
他越想越窒息,越想越尴尬,觉得有损自己的形象,甚至还觉得有点恶心。
就在这时候房门突然传来轻微的叩门声,苏臻一慌张,挣扎着爬起来,他有点紧张会是谁,于是说:“请进。”
窄窄的门缝里露出一张慈祥的胖脸,手上端着个盘子,好像还是个黑色的砂锅。苏臻吓了一跳,他以为那个做海鲜粥的老师傅又杀到这里来了。
“你好,我叫沈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