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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逆鳞(3/3)

她用最恶毒的话咒骂着,从来只有她骗别人,还没有谁白嫖她,这还是第一次。

真是昏了头。

路过花园时,房东拦住她,递给她一封信,和一枚深绿色的玉观音。

她嘀咕道:“什么破东西?”

房东瞅了她一眼,没吱声。

傅可在信里说,要赶航班,所以一早走了,留了地址。他尊重她,若她愿意,就带着这玉佩去东方,他娶她,若她仍旧偏爱自由漂泊,那就卖掉吧。

纵然一见钟情,但清醒如她,并不会轻信这种承诺。

卖玉佩时,对方瞧过,对她毕恭毕敬,问她:两万欧出不出手?

她没料到这玉佩这么贵,有些诧异。

难道那个男人说的是真心话?

纠结没多久,她就把傅可忘到了脑后,只留了那枚玉佩做纪念。

十个月后,她怀抱里多了个婴儿。

一开始她想丢掉这孩子,可看着他酷似傅可的眉眼,她又一次心醉神迷,没舍得。

她为他取名为“Lance”,把玉观音留给他。

吉普赛人声名狼藉,不受欢迎,很难有正当营生。

从记事起,傅兰斯就在棚户区厮混,如过街老鼠,他从一开始,就注定是下流坏种。

他的母亲是个妓女,也在酒馆里跳舞唱歌,以便招揽顾客,母亲不止一次骂他赔钱货,说怀他的十个月,耽误她好多生意,为了弥补,他必须卖力工作。

他是乞丐、小偷、骗子,为了生存,无恶不作。

身边同龄的孩子都这样,他没觉得不对。

偶尔,他母亲也会被短暂包养,他们住进明亮舒适的公寓,享受难得的温馨时光。

母亲会瞒着金主偷偷接客,那些胡子拉渣的油腻男人,经常塞给他一把糖果,笑嘻嘻叫他“小杂种。”

母亲冷眼旁观,叫他去给客人泡红茶,泡完让他滚出去,过两小时再回家。

他无比冷静,似乎从来都不会生气,温顺听话去泡茶,搅动茶匙时,恶狠狠往里面吐一口唾沫,笑着送给客人,然后识趣离开。

多数时候,他会晃悠到红灯区外,吊儿郎当,当街拽住路过的体面夫妻,哭着叫男方爸爸,哪怕被踢窝心脚都不松手,对方多半会嫌晦气,丢下一叠钞票。

运气好的话,比他妈工作两小时还赚得多。

九岁时他认识了一位叫安德鲁的同族小哥,小哥做走私生意,是人贩子,也是皮条客,对他却温柔,教他算命占卜变魔术,他悟性好,很快学会,多了一条赚钱的路子。

但没多久,小哥就被警方逮捕。

不得已之下,他和母亲以及几个族人,继续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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