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
小七有一双水亮的圆眼睛,尾端下垂,面容又生得清秀可爱,这么巴巴望着人的时候有点像一只小狗。
——大概是腐烂的、带着黑血的丑东西见得太多,嬴烈很容易对完全相反的一类存在产生好感。最初闻人雪就是摸清了这一点,怎么说话打扮显得讨喜漂亮怎么来,没多久嬴烈对他的印象就从“唱歌好听、话很多,还有点逗的路人甲”,晋升到了“说话唱歌都很好听,人更是不错的队友闻人雪”。
此刻面对小七那双圆溜溜的狗狗眼,见他眼里依旧满是疼惜和担忧,嬴烈想了想,又多解释一句,“你是直接碰这水所以觉得烫,我先前在浴池里洗过热水了,现在这个温度,完全受得了。”
虽说不觉得难受,嬴烈也不打算再泡,闻人雪在演练结束后,只说要他“晚上乖乖洗干净,等着挨收拾。”而三天前那次,他是被闻人雪折腾得昏头了无余力细想,抱怨的女异能者有说主要因为她本身患有足癣,伴侣又不甚细心,跟她胡天胡地时随手拿没有清洗的袜子揩拭两人下身才会导致她染病。
嬴烈抬起双脚,把书放在一旁,“把布巾给我吧——”他伸出手,却没有接到小七递来的布巾。
“嗯?”
小七在嬴烈抬脚的时候已经动了。此刻他蹲在木盆旁边,握紧了嬴烈一只脚的脚跟,才恍然醒悟般,“啊……抱歉啊公子!之前做习惯了,这几天又都是小八在伺候,我以为您的腿脚还是不能动,”他一边解释,另一只手已经拿着布巾擦了上去,“这次要不还是让我来,您就接着看书别碰水了吧,反正我手也弄湿了……”
“好吧,那这次就辛苦你。”
嬴烈觉得没必要就一块布争来抢去,“下次不用了。”
他拿起书继续看,这回没有走神,却越翻看越觉得不对。小七这一回,动作更缓慢不说,还一根根地依次掰住了他的脚趾,一手扯着布巾一角,在趾缝里来回往复地轻轻擦拭,捏着脚趾的那只手则像是按揉什么玩具一样,捻住脚指头一下一下地摁压,却又更像是配合布巾的擦动,为了将脚趾扯开,所以捏紧它们。
嬴烈逐渐被擦得有些痒,但不算过分,也就没有出言责怪他动作慢,直到小七擦到了脚背。
小七以拇指抵在脚心,随布巾擦弄脚背的动作,那根拇指时轻时重地抵弄,有时嬴烈都能感觉到来自指甲微微用力的抠刮。他终于有些受不住,脚上传来的感觉说不出是痒是麻,他其实不想让闻人雪碰他的脚也是这个原因——比起痛,他更忍不了痒,而来自双脚的痒他尤其害怕。又见水也差不多擦干,“好了好了,可以了。”
小七停下动作,嬴烈立时把脚收了回来。他盘膝在床上坐好,这才看向小七,“记得你们说明早想学枪?你回去看看书,或者跟小八说会儿话,今晚就早些休息吧。”
待小七收拾完全部退下,嬴烈听见了关门的声音。他伸出双脚,再次细细检查了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