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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废物的我被男主救了下来,怎么办,要不要抱住原着男主的大腿(2/2)

路明知抬抬下:“你去剖开这只丧尸的,把晶来。”

叶宋摇:“只有我一个,没有看见过其他人。”

犹豫片刻,他还是选择伸手从划开的伤去,摸索着找到了那颗晶,掏了来。

算了算了,走一步算一步,反正下他只要跟着路明知走就行了,好歹是主角,跟在他边总比自己一个人闯要安全得多。

“哦,对了,恩人,我叫叶宋,叶的叶,宋朝的宋,恩人叫什么啊?”

那么这里是行到哪里来着?可是就这样突兀的问说不定还会引起路明知的怀疑。

他手上这块晶有一个半个大小,散发着绿光,可惜上面还沾着白的混合,看起来真的很恶心。

可惜这本是他好几年前看过的了,情节什么早已经模糊不清,能记得路明知的名字还是因为这是他看过的第一本龙傲天后里面日天日地的主角,现在他也勉只能从记忆角落里找到这本好像是叫来着。

“行,跟我走吧,我是勾陈基地派来的搜救小队,哦,勾陈就是幸存者们聚集起来对抗丧尸的基地。”男人转,示意叶宋跟上,下情况这么危险,有大抱谁会不抱啊,叶宋想来认得清形势,连忙答应。

哦,他想起来了,丧尸也是有等级的,像是二级及以上的丧尸都有晶,现在大概还是剧情前期,丧尸中最多的还是普通的一级丧尸,二级丧尸都很少见,能够遇到自然是要拿到晶的。

男人回看了他一,回答:“路明知。”

一个糊糊的说辞:“我不记得了,但是我没有被丧尸咬过。”

虽然很恶心,但为了在大哥面前表明自己还是很有用的,他蹲在已经被路明知一枪爆死的不能再死的丧尸旁,犯了难,理论和实践可不是一样的,他这平时都没有杀过的人来剖开脑袋取晶,压力确实不小,即便这是丧尸的脑袋。

拿着匕首比划两下,他还是颤颤巍巍的用匕首划开丧尸肤,才刚划开一,里面的脑浆和尸混合就哗啦啦的来,场面和气味都太过惊悚,叶宋屏住呼,转过,继续用力,匕首很快碰到一个,那就是路明知说的晶了吧,

“是丧尸脑袋里面的能量,晶对于提升能力有帮助。”

Emmm,不对啊,路明知帅跟他有什么关系呢?

叶宋这样想着,也不再纠结这些了,颠的跟在他后,但路明知却突然停了下来,看样是有什么指示啊,立志要当好小弟的叶宋凑上上去问:“怎么了路哥?”

算了,给男主当小弟好像也不错诶,至少安全能够得到保证。

任凭叶宋此时脑袋里面是如何的翻江倒海,面上还是跟着路明知,脑袋里面却开始脑风暴:难,他这是穿到那本里面来了?

事实上叶宋这个决定也确实很明智,尤其是他跟在路明知后,看着他凭一把手枪就将自己安全从丧尸里面带了来,啧,那真是枪枪爆啊,路哥真他妈的帅。

边说边将一把匕首抛给叶宋,叶宋接住,有些傻:“什么晶?”

路明知啊,叶宋笑嘻嘻的跟对方近乎:“那我就叫你路哥好了。”等等,紫黑异瞳,红发,路明知,丧尸,叶宋脑阔呆了一下,猛然想起什么,这,路明知不是他曾经看过的一本末日里面的主角吗?

忍着恶心,递到了路明知面前,路明知见叶宋表情不适,伸手,指尖凝聚珠,那珠越来越大,路明知将它放到了叶宋手的上方,冲刷着他的手,那颗晶原本的形态便显来,是很漂亮的绿,趁此机会,叶宋还悄咪咪的把自己的手也一起洗净。

啊,他这算不算是把路哥当成行走的了啊,不过这个能力真的很,不愧是金木火土五系俱全的的天才啊。

男人怀疑的看了他一,到底没再说什么了,只是询问其他信息:“还有人活下来吗?”

虽然记忆已经模糊了,可他还是记得这个男主的人设可是疯批加多疑来着,要是惹得他不快了,自己好日可就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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