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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4(2/2)

那么,既然他不需要为此去警察局自首,就要把力放在另一件事上。

凡事都要准备万全,是薛谨的座右铭。

据他对自己的惨淡运气了解:既然与沈凌领证的过程中并没有现任何突发状况,沈凌本人也极为乐意地同意了这件事(她同意这件事的轻易程度让薛谨再次怀疑自己是否需要去警察局自首)……那么,在“和沈凌结婚”这件事上,简直是顺利得乎意料。

“……挑完婚纱就带你去吃串串香好吗?是和钵钵不相上下的味!”

拉着她的衣后领往里拖的雄:“求你了,沈小,挑一件,就挑一件……”

“……你在嘛,阿谨?”

终于停止了扑腾,而一直站在门围观的婚纱店服务员叹为观止。

沈凌:唔。

事实上,如果不是对这份座右铭的完全贯彻,很难想象这个运气(金钱律)方面极为奇异的男人是如何安稳普通地度过了之前的人生。

以及我是不是了什么应该去监狱蹲到四千八百年的恶劣诈骗行为。

半晌后,疑惑的小女孩若有所思抱了自己的芭比娃娃,嗒嗒嗒跑走了。

“抱歉,沈小,这些我当然会一一兑现,但我首先更想确保和你的婚姻万无一失。”

纯的神投回去,看看小女孩手中穿着公主裙的芭比。

嘛这么急,阿谨?我想去吃钵钵,还有你说的串串香……今天的炸小黄鱼也……你邀请我一起玩‘结婚’时还说会给我蹄糕吃呢!”

拼尽全力撒开步往外跑的雌:“我!要!吃!钵!钵!!带我去吃钵钵!”

“钵钵!钵钵!钵!钵!!我要吃——”

——事实证明,除了“偶尔会残障才会的决定”外,沈凌并不会符合任何关于脑残障的判断,也拥有一个成年合法的年龄(对此,沈凌宣称自己‘我可是比一个世纪的低等生的年龄都大,我是你的长辈哦阿谨’),薛谨不需要为此担负刑事责任。

再结合自己之前所费的金钱计算:这些钱本质上都是在了“妻”的上,

“百度一下和脑残障儿童结婚是否犯法。”

……在遇见沈凌之前,薛谨从未认识到,把雌婚纱店是这么一件困难重重的事情。

他们费了半天的时间在婚纱店里,其中有三分之一的时间是薛谨试图用儿童能够理解的方式来向对方阐述“就算婚纱只需要穿一次,但在婚礼上不穿婚纱的女人会遭到社网络的暗地歧视”“不,就算你没有社网络,一件婚纱也是每个女孩婚礼时应得的东西”“不,婚礼绝不可以用一顿钵钵来代替,沈小,请你明白,婚礼是一仪式”……等等理。

譬如,烈表达过“挑你喜的就好”“请你务必挑选一件”“我不想因为负疚去蹲监狱”后,再使劲全解数把一个女孩拽婚纱店。

而低等鸟类,则默默掏了自己的手机。

等到沈凌终于停止发表“这不能放在嘴里磨牙的白垃圾袋我才不喜呢,我还是喜我的白漂亮小”等奇异言论,不情不愿地用手指指了几件衣服,表示自己会考虑再来试穿后,薛谨松了气,付了订金,又把一脸不兴的脑残障儿童拉去了看戒指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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