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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 雌鸟(3/3)

会服侍的。”说罢,她让一旁的环儿为她们添汤。

赵柳有些不满意,“你这孩子,她不过是个丫鬟,耀祖是家里的儿子,那可是祖宗保佑生下的,她还伺候不得了?”

李朝朝笑着道:“一玉是在宫里呆过,伺候过皇家贵人的,怎么,咱家的侄儿身份是跟皇家一样尊贵么?”

若赵柳说是,那便是对皇家的大不敬,她讪讪一笑,“唉呀,都是自己家的人。”

李朝朝不再说话,专心用饭。

她请了几个有能力的夫女,管理了女子学堂,至于男子学堂,被她关了,做了善堂,专门收养被遗弃的女婴。

吃了会儿饭,赵柳边吃边说话,“对了,听说你开了家学堂,让咱家耀祖也跟着学学字吧,正好你跟怀卿还未生孩子,让他住在你家里,添添喜气。”她说话的时候,饭喷在了菜里,没有在意,反而拿起一个猪肘子啃了起来。

赵怀卿以前同她说过,他爹是个穷秀才,娘亲为了爱情,同家里断绝来往,嫁给他爹。然而他们家,个个儿都是人精,他爹好吃懒做,自觉是个秀才,天天磋磨娘亲。

而赵柳没出嫁前,经常跟祖母一起磋磨他娘,他娘怀他的时候,差点一尸两命。

“表姑有所不知,我那学堂是专教女孩的。”李朝朝正巧吃饱,一玉为她端来一杯热茶。

她用盖子滑了几下,吹了吹,才喝下一口。

“没事没事,同那些女娃娃一起,也是可以的。”赵柳满不在乎,打了个饱嗝,开始用筷子剔牙。

耀祖吃得身上都是菜水,流出来的鼻涕自己舔到嘴里吃了。

李朝朝垂下眼睑,“这事儿还是老爷回来了,再商议吧,毕竟孩子上学,是大事儿。”

“我家怀卿真是娶了个好媳妇儿,就是能干!”赵柳眼睛提溜一转,看着李朝朝身上的衣裳,忍不住问了。

“表侄媳妇儿,你这身上的衣裳肯定值不少银子吧,家里有没有不要的衣服,给我几件,我拿回去自己穿。”赵柳“嘿嘿”一笑,精明的样子,显露无遗。

李朝朝低声轻咳,“哪里有让表姑穿侄媳妇儿旧衣的,下午让彩娟带你去城里逛逛,看中什么,让她给你买。”

“侄媳妇儿,你真是太客气了!还有咱们家耀祖,毕竟也是侍郎大人的小表弟,也给他……”赵柳故意没说完。

李朝朝但笑,“也买。”

一玉拿了银子给了彩娟,彩娟是家里嘴皮子最利落的,也是最机灵的。

她带着赵柳以及耀祖,在京城从城西逛到城南,从城南逛到城东,这位二表姑,是看见什么都想买,看见什么都喜欢,这个也要,那个也要。

街上的人见她这样好爽,问起来,彩娟拿着钱袋子,笑容得体,“这位是赵家礼部侍郎——乡下二表姑,她今日带她儿子来看望我家夫人,来了后说没有衣服穿,我家夫人给了我银子,让我带着他们出来采买来了。”后面,跟着三四个小厮,身上手上挂满了东西。

后来,实在拿不住了,便雇了驴车,驴车拉的板子,跟要开店似得。

现下,整个京城都晓得了,那赵家礼部侍郎的乡下亲戚来打秋风,恨不得将整个京城都搬空。

还说李朝朝真是可怜,摊上这样的穷亲戚,令人咋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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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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