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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收到了敬文党的控诉,说奚敬文太惨了!
现代篇他也不算特别过分只是没有意识到自己爱的是女主就被炮灰了。
古代篇戏份几乎没有,并且直接被炮灰。
民国篇居然为了追女二而甩掉了女主,再次被炮灰。
我这里和大家解释一下,敬文很重要,他对林碧梧的态度直接影响了林碧梧对奚绍功的态度。
现代篇里其实林碧梧和奚敬文在一起三年,感情颇深,所以林碧梧即便被奚绍功动摇了也没有接受他。
古代篇里林碧梧和奚敬文在一起三个月,所以最后放下了他接受了奚绍功。
民国篇里林碧梧属于被奚敬文抛弃了,这样奚绍功才可能上位成功,勉强两情相悦啊!
所以说奚敬文很重要。
敬文党说我黑敬文,他虽然心有白月光但是好歹个方面都端端正正,功功那么不靠谱,凭啥最后还能和女(勉强)两情相悦啊。
主要是因为作者是个大猪蹄子,作者写文的时候带入的是功功,所以各种福利待遇都是他的!
而且我超级爱渣男便忠犬的梗!
敬文这种忠犬适合黑化!
好吧说了这么多,其实是敬文党希望敬文能有个好结局,安排!
我一豪横,那就来个小妈文学吧!名字肯定要改的!但是大体内容如下!
敬文看上了父皇的妃子,然后夺之,那个妃子本来也是父皇抢来的。
所以父皇绿了人者又被敬文绿了。
最后敬文带着心爱的女人远走高飞了!
现代篇就是,敬文把爸爸的小情人给拐跑了,复仇成功!
这回小妈文学肯定要用小号写的。
有生之年系列啊!
民国篇1.她是我们奚家的人,我不想被别人看了去!
一座山里的废旧小茅屋里,奚绍功被人五花大绑的捆在椅子上,一旁的小床上丢着一个束住手脚的小妇人,此刻俨然是一副昏厥过去的样子。
而奚绍功对面坐着一个衣冠楚楚又歪戴着一只白色的礼帽的年轻男子。
他一边叼着烟斗一边轻描淡写的看着对他怒目圆瞪的奚绍功,耍着一口浓浓的京片子味儿:“奚老板,常言道父债子偿,我看现在轮到您子债父尝了,您的宝贝儿子送了我这好大一顶绿帽子,您看我得还给他不是?”
奚绍功依旧不言不语,直勾勾的盯着那人看着。
就看这男子转了转帽檐又继续说道:“只是我这人特别认真,还他一时没有意思,我得还他一辈子,您看,您身边的就是奚敬文的老婆,您和她睡一觉,咱这事儿就翻篇好么?”
奚绍功冷冷的说道:“翻篇?翻哪门子的篇?游志贤,你有本事去美国找他们去啊!像只疯狗一样在我这里乱吠什么?”
游志贤站起身来,把西装一撩,双手掐腰,继续笑容满面的说道:“奚老,您要是自己觉得年纪大了,不方便动手,我下面的弟兄可多了去了,到时候就怕这小娘皮细皮嫩肉的受不了!我听说她可是你拜把兄弟的女儿,你就忍心让她吃这个苦,受这个罪?”
游志贤打听过的,奚敬文当初根本不想接受这个指腹为婚的妻子。林碧梧千里迢迢的从乡下赶投奔他们家,他却连看一眼都没有看就离家出走了。
因为他读书的时候就恋慕白嘉露,只是白嘉露一直没有怎么搭理过他,而且一毕业就和他游志贤结婚了。
奚敬文觉得这辈子娶不到白嘉露也不能娶这素昧平生的乡下丫头啊?
但是当林碧梧冒着大雨去找奚敬文,表示愿意退婚的时候,奚敬文又反悔了,因为林碧梧不仅长得和白嘉露十分相似,而且更加青春少艾。
奚敬文觉得这是老天阴差阳错给他的补偿,于是故意顺水推舟表示愿意履行父辈的承诺。
但奚敬文和林碧梧才结婚一年,那桀骜不驯的白嘉露居然就甩了游志贤而要去美国留学,但去美国之前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就碰到了奚敬文,结果奚敬文一夜没睡,第二日拎着行李就去追白嘉露了。
但游志贤为什么不追去美国去呢?
因为他太了解白嘉露了。
他笃定白嘉露会回来,而奚敬文也注定竹篮打水一场空。
但是他现在要做的事情就是要给奚敬文好好的上一课。
就这么吃着碗里的又想着锅里的可不行啊!
关键是他很有一颗成人之美的心。
一个没有老婆的老男人和一个跑了丈夫的小媳妇,不是很般配么?
他歪着脑袋看着奚绍功似乎开始略微犹豫的的表情,于是决定再加一把柴火!
他扭头就对身后的人喊到:“你们几个上来!”
奚绍功一见那几个膀大腰圆,面容黝黑的壮汉一个个跃跃欲试的样子,终于一咬牙,狠狠的说道:“游志贤,你带你的人出去,大家都是男人,万一有个擦枪走火的就难看了,再说了,她是我们奚家的人,我不想被别人看去了!”
游志贤一听这话,就知道奚绍功是动心了。
其实他无非是想给奚敬文难堪,所以既然有人愿意替他代劳,何乐而不为呢?
况且他向来怜香惜玉,怎么会有那么歹毒的心肠去糟践人家小姑娘呢!
所以他很爽快的答应了。
接着他对手下人说道:“你过去给奚老板松绑,然后咱们出去,给他腾个地方!”
说完,他翻出墨镜往脸上一带,大摇大摆的走了出去。
ps:民国篇不会很长,这次功功应该是认认真真的追我们碧儿了(大雾)
民国篇2.在他的心底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
看着游志贤带着几个手下人鱼贯而出,奚绍功揉了揉自己被绑得有些算痛的手腕,然后站起身来,走到床边,在林碧梧的身边坐下,看着她沉睡之中的甜美娇颜,伸出手指轻轻的触碰了一下她白嫩的小脸。
真滑真软,奚绍功心里悸动,忍不住弯曲手指用指背在她的脸上来回的轻拂。
第一次见这个小姑娘的时候,她穿着粗布麻衣,扎着两只麻花辫,背着一个小布袋跟着一个同样衣服破旧的小丫头出现在他的宅子里的时候,他还以为她们是来的小女佣。
结果她拿出来那些当年的信物之后,他才想起来她就奚敬文指腹为婚的小媳妇。
原来奚绍功年轻的时候也参过军打过仗,和林碧梧的爹爹林清远有着过命的交情,于是就煞有介事的想做一对儿儿女亲家。
当时奚绍功虽然没有成婚,但是少不经事,初尝禁果之时令家里的一个小丫鬟珠胎暗结,只是那丫鬟在生孩子的时候难产没有熬过来,所以孩子一直被他的母亲养在身边。
而那时林清远的妻子已也以怀孕,两人就商议,如果生的是个男孩,就让两个孩子也做拜把兄弟,如果是个女孩,就给他们奚家做媳妇。
但是后来林清退伍之后回了老家去种田,而奚绍功则继承家业一直生活在京城。
就这样,因为天南海北的距离,两人就渐渐断了联系。
而直到十几年后林碧梧来投奔奚绍功,也是因为乡下遭了灾害,父母均不在世的她便带着邻居家的小姑娘一起,来京城找父亲当年的至交好友讨口饭吃。
而林碧梧虽然年纪不大,但是对着完全陌生的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