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自然也在戈卿的保护范畴里,但亚力士不是,所以戈卿要想尽办法让他离开。
小笨熊事情总是细心细腻,不曾
心大意,所以戈卿立即慌了起来,他抬起前
,左右张望也不见那发怒的人儿,立
转
往外奔去,他从小就是天才,智商比一般人
上许多,念书对他来说没有难度,一连几个
级,在十五岁那年,他
大学,主修心理学,专门是犯罪心理。
戈卿吓了一大,四肢在半空中不停地挥舞著,可见著了亨利隐隐泛红的
底後,慢慢地就不动了,乖顺地窝在亨利的怀里,
轻轻地靠著亨利的肩膀,舒服地打著呼噜呼噜,亨利轻抚戈卿
上的
发,低声
,“大蠢猫,你快吓死我了。”
两个小时後,戈卿慢悠悠地走回来,竟然发现小笨熊的寝室房门半撇开,疾步走去一瞧,半个人影都没有,空调还开著呢,书包什麽的还保持著戈卿刚刚离开时候的样
。
他承认刚才他是冲动了,对小笨熊的占有让他冲昏了脑袋才会去狠狠地咬了亚力士一
,戈卿边奔跑著,一边沈默地思考,两个小时後吧,两个小时後他再回去和小笨熊
歉,反正他长得这麽可
,随意地翻个
儿也能让小笨熊哈哈大笑,要哄他
兴也不会是多难的事情。
据最普通的心理学,他细细揣
小笨熊的心思,继而猜测他会选择的路线,小笨熊是左撇
,所以
事情都会习惯
地选择右,选了右之後,以他单纯的脑袋,应该会选择一个反方向的路走,所以这一次他会选择往左走,小笨熊又是一个天生懒骨
的人,他总是喜
走捷径,选择最短的那条路走,所以这次也是右边,戈卿就这样左拐右拐,很快地一个熟悉的背影就撞
他
中。
“我说过我们要当一辈的好朋友,你还记不记得?”回到自己的寝室,亨利戳戳戈卿的肚
,俯首在他的额
18威胁
“我再也不打你了,你改天生气了也别跑,吓死我了。”让戈卿舒舒服服地躺在他怀中,亨利慢慢地往来时的路走回宿舍,“要跑也不要跑太远,迷路就不好了,我是路痴,认不得路的。”
亨利轻声和戈卿说话,戈卿听了,只是自己的前爪,心里暗暗说著,“只要你跟那个亚力士一刀两断他就不生气”,戈卿竭力地用
神传递信息给亨利,不过後者看不明白,还伸手扯了一下戈卿的
,以为他的
睛
了什麽奇怪的
病。
不甘於大学时期的一成不变,他在大二那年决定辍学,藉由自己的专业知识混黑帮之中,他仿佛有预知的能力,可以借由某个线索逐步琢磨,甚至揣
敌人的心理,为龙门立下不少大功,
而获得各个兄弟的崇拜和拥
,成为最年轻的一方老大。
“小笨熊。”戈卿大呼,脑海中明明现的是这三个字
,从豹嘴
来的却是一声嘶哑的吼声,亨利听了,倏地转过
来然後用戈卿从未见过的速度扑到戈卿
上,把他抓了起来。
戈卿调整了一个舒适的位置,邃的
眸盯著亨利,
亨利纤瘦的下
,他才不是大蠢猫,他是豹
!其实这一连贯的猫科类动作是自然的发生的,仿佛是
刻在骨
里的习
,戈卿想改都改不了,不过他也认为不用改,一只豹如果站立起来学习人类走路的场景看起来也很诡异,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