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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1(2/2)

姓兰?

“他是个很有名的术师,全名叫兰尔思,他最术是一场灵魂互换术。”老家徐徐说,老家知晓这些并不是因为他的知识丰富,而是因为兰尔思实在是太有名了,有一段时间报章上都充斥著他的新闻。

兰尔思喝了红茶,“我最近在一场研究,过灵魂互换的动究竟是什麽受,用自己的生活习惯和习活在一个全然不适合的躯里,我的研究似乎失败了,和狗在几天後就死亡,骆驼拖了一个月,存活了七个星期,鹦鹉半年,活最久的是一只猴,他和他里面的鹦鹉活了两年半。”

兰尔思比屏幕上大许多,他一的紫衣斗篷,肤好像血鬼一样苍白,瞳孔是淡淡的金,比戈卿的琥珀睛黯淡些,看起来有些忧郁的样,他手上拿著一个大箱,看见戈卿之後嘴角略勾,把箱放在茶几上。

当戈卿正趴在餐桌上吃早餐时,老家缓缓地步餐厅,轻声,“戈卿先生,有一个姓兰的先生名要见你。”

他用对平常人的态度来对待戈卿,并不像他人的诚惶诚恐,亨利很满意他,所以他到了六十几岁了都还未退休。

而戈卿并不是不知晓这个人,他原本以为兰尔思是他的名,谁知兰字竟是他的姓。

他说完之後,听见命令的老家并没有上离开餐厅,而是用恭敬的语气对戈卿说,“虽然兰尔思是一个很著名的公众人,但是戈卿先生你这样贸然去见他,似乎……不太好。”

戈卿蹙了一下眉,嚼著中的,吞下块之後扬声说,“让他去客厅等等,我上过来。”

戈卿摇,“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兰尔思放下了手中的杯,顿了顿,然後继续说,“当我认为我的研究彻底失败的时候,我从一个朋友中知晓了戈卿先生你这个欧洲黑社会里的传奇人,希望我贸然登门,不会给戈卿先生你造成任何的困扰。”

戈卿不耐烦地拉了一下自己的,懒洋洋地瞪他,“你说这麽多,

戈卿从自己的脑库中搜索著这个姓,发觉自己并未认识任何一个姓‘兰’的人,他斟酌半响,才低声应,“他什麽的?”

“有什麽事,我一力承担。”说完之後,戈卿把面前的碗盘往旁边一推,然後起到客厅去等待客人。

“你的意思是说我要去见一个客人还需要经过亨利的应允?”戈卿的脸冷了下来。

兰尔思笑得很,拿起家给他泡的英式红茶端在手里取,“你以这样的形式活著还习惯吗?”

“戈卿先生,你好,我想你现在的样不适合跟我握手吧?”兰尔思自顾自地坐在沙发上,向戈卿打招呼。

“当然不是,戈卿先生。”家垂下,他当然知亨利对戈卿有著百分之百的信任,作为一个家,他还是觉得小心比信任更为重要。

戈卿摇,“看对什麽人,如果是个丽的女士,我不介意和她来场情的拥抱。”戈卿在外国长大,久了也会开起外国人的冷玩笑,虽然这笑话比外面的气候还要冷,但他们始终乐此不疲。

家的神略显怪异,他特意调了‘名’,多数光临豪宅的客人都是要见亨利的,要见戈卿的很少,几乎是没有,所以他才觉得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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