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兰?
“他是个很有名的术师,全名叫兰尔思,他最
的
术是一场灵魂互换
术。”老
家徐徐说
,老
家知晓这些并不是因为他的知识丰富,而是因为兰尔思实在是太有名了,有一段时间报章上都充斥著他的新闻。
兰尔思喝了红茶,“我最近在
一场研究,
过灵魂互换的动
究竟是什麽
受,用自己的生活习惯和习
活在一个全然不适合的躯
里,我的研究似乎失败了,
和狗在几天後就死亡,骆驼拖了一个月,
存活了七个星期,鹦鹉半年,活最久的是一只猴
,他和他
里面的鹦鹉活了两年半。”
兰尔思比屏幕上大许多,他一
的紫衣斗篷,
肤好像
血鬼一样苍白,瞳孔是淡淡的金
,比戈卿的琥珀
睛黯淡些,看起来有些忧郁的样
,他手上拿著一个大箱
,看见戈卿之後嘴角略勾,把箱
放在茶几上。
当戈卿正趴在餐桌上吃早餐时,老家缓缓地步
餐厅,轻声
,“戈卿先生,有一个姓兰的先生
名要见你。”
他用对平常人的态度来对待戈卿,并不像他人的诚惶诚恐,亨利很满意他,所以他到了六十几岁了都还未退休。
而戈卿并不是不知晓这个人,他原本以为兰尔思是他的名,谁知兰字竟是他的姓。
他说完之後,听见命令的老家并没有
上离开餐厅,而是用恭敬的语气对戈卿说
,“虽然兰尔思是一个很著名的公众人
,但是戈卿先生你这样贸然去见他,似乎……不太好。”
戈卿蹙了一下眉,嚼著
中的
,吞下
块之後扬声说
,“让他去客厅等等,我
上过来。”
戈卿摇,“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兰尔思放下了手中的杯,顿了顿,然後继续说
,“当我认为我的研究彻底失败的时候,我从一个朋友
中知晓了戈卿先生你这个欧洲黑社会里的传奇人
,希望我贸然登门,不会给戈卿先生你造成任何的困扰。”
戈卿不耐烦地拉了一下自己的,懒洋洋地瞪他,“你说这麽多,
戈卿从自己的脑库中搜索著这个姓,发觉自己并未认识任何一个姓‘兰’的人,他斟酌半响,才低声应,“他
什麽的?”
“有什麽事,我一力承担。”说完之後,戈卿把面前的碗盘往旁边一推,然後起到客厅去等待客人。
“你的意思是说我要去见一个客人还需要经过亨利的应允?”戈卿的脸冷了下来。
兰尔思笑得很,拿起
家给他泡的英式红茶端在手里取
,“你以这样的形式活著还习惯吗?”
“戈卿先生,你好,我想你现在的样不适合跟我握手吧?”兰尔思自顾自地坐在沙发上,向戈卿
当
打招呼。
“当然不是,戈卿先生。”家垂下
,他当然知
亨利对戈卿有著百分之百的信任,作为一个
家,他还是觉得小心比信任更为重要。
戈卿摇,“看对什麽人,如果是个
丽的女士,我不介意和她来场
情的拥抱。”戈卿在外国长大,久了也会开起外国人的冷玩笑,虽然这笑话比外面的气候还要冷,但他们始终乐此不疲。
老家的神
略显怪异,他特意
调了‘
名’,多数光临豪宅的客人都是要见亨利的,要见戈卿的很少,几乎是没有,所以他才觉得很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