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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6(2/2)

亨利把日记扔在床上,心里有几千句脏话却全然没有发

也就是他的……戈卿哥哥。

他依然丽如初,步姿仍然傲骄狂。

亨利无,他狠狠地把日记给撕了,穿了室内拖鞋,就往外奔去,老,老就算去天涯海角都要把你这个混带回家!

他傻傻地冲去,在冷风中奔跑了五分锺,夜风袭来,他脑袋才清醒了几分,气,他拿起手机一看,发现还有三分就十二了,他心里明白戈卿不是一个不守时的人,可他到现在都还没现的原因亨利却连想都不敢想。

他是他的人,一辈人。

!混!混

日记的最後一句是‘虽然我不舍得放手,虽然我不舍得让你被其他人所拥有,但我还是愿意用我最後的生命来祈求,祈求你一辈的幸福,我想给你一个重要的任务,你了奢侈的二十年来我,那我想请你用最值得的二十天来忘了我,只要二十天,你一定可以得到。记得,忘了我。我你。”

亨利坐在床上,一页页地翻著,不知不觉泪落下来,染了日记,虽然电脑打印的字略显死板还有生,但却完全无法遮盖住戈卿对亨利的心情,那情太过郁,不任何人都会因此到心痛裂。

亨利颓然地蹲下来,绝望让他此时六神无主,不知什麽好,此时一独特的脚步声慢慢地靠近,一步步地往他的方向走来。

但现在的他绝对笑不来,心里难受地要死。

日记的第一行,就这样写著,‘小笨熊,我多麽想让你知我的心情,我多麽想握著笔把我对你的觉一笔笔地描写来,但是最後还是一句徒然的对不起,我真的无法……“

的日记本,封面上是一个黄的笑脸,笑得连嘴都咧到耳後了,一脸快的样,署名是戈卿,亨利知戈卿想让他在看见这本日记的时候可以微微一笑。

戈卿戈卿戈卿……

他打开第一页,发现里面的字都是电脑打印的,也难怪,戈卿现在的手指全然写不了字。

路灯昏黄的灯光夹带著被夜风来的尘埃,迷迷蒙蒙地让人分不清楚现实梦境,但亨利唯一肯定的是,他在夜风中看见了一只丽的豹朝他走了过来。

什麽二十天来忘了他?什麽得到?他妈的,我了你二十年你却要老二十天就忘记你,你这是在便宜你自己还是在便宜老啊?!

你明明就这麽舍不得老又何必要老忘记你?老要记得你不要记得你是老的事,事啊?你凭什麽要老把你忘掉啊?!凭什麽?!

他自幼就守护著他,把童言无忌当认真的一个超级大傻瓜,他心中最珍贵的一分,他永远的情人伴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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