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该死的佣兵团没有一人
可言,其实看到幻觉并不算什么大病,驮在骆驼背上休息几天,及时补充足够的
和
,甚至不需要吃药,都能够自动痊愈。
此时正午当,恰是太
最毒最辣的时候,汗
从刀疤脸的额
溢
,还来不及掉落在地,就已经半路蒸发。如此
温,沙漠里的景象更是被太
晒得发生了微妙的扭曲。
可那个傲慢的贵族少爷——佣兵团的雇主莱昂少爷,却持认为骆驼比人更加贵重,他
持要保存这十多匹白骆驼的
力,以便将来逮到蝎
人后,能够一个不落地
若是放在平时,野狼一贯低调,即使有什么想法也不会说来。但
看就要活活被困死在这个沙漠了,他不得不抓住一切有可能的逃生机会,于是耐着
解释:
如果,如果产生幻觉的那个人,不是野狼,而是自己,怎么办?
所有人都认为,连胡都还没长的野狼,是绝对没法儿和正
人生巅峰的刀疤男相比。
可就是这个不起的小家伙,在应聘的那天,一刀划破刀疤男密密实实的拳网,将冰冷的刀刃抵在他的
咙上,惊掉了所有人的下
。
名字,代表着份。
刀疤男和野狼,二者之间,有一个人已经生病,产生了幻觉。
让他如此张的原因很简单——他
本就没有看到野狼
中所说的那只鸟。
野狼的真实姓名是西蒙·霍兰德,象征的是另外一个完全不同的生活。时间将会揭开少年刻意隐藏起来的世秘密,现在,就让我们暂时先用野狼来称呼他吧。
“我有个建议,”野狼拉下蒙着鼻的薄布,
巧白皙的下
——这块雪白的纱丽在
发后的第一个星期就彻底变成了灰黑
。少年伸手指着
上盘旋的黑鸟,说,“我觉得我们可以试试跟着这只鸟,说不定能够走
去。”
野狼一番解说讲得有理有据,然而刀疤男却连连抬,左右张顾,最后冷汗涔涔。
“鸟?”刀疤男顺着他的手仰天看了看,低,一脸错愕地瞪着他,“什么鸟?”
但是,当刀疤男想要戳破野狼生病的事实时,他却犹豫了。
刀疤男怀疑野狼已经了
,所以产生了幻觉,看到了并不存在的大鸟。因为同样的情况已经在其他的人
上
现,刀疤男自己就亲手解决了五个。他还记得自己割破那些人
咙时,对
涌而
的鲜血产生的无限渴望。是的,他渴得就快发疯了,恨不得扑上去饮血。可是他又绝对不能发疯。因为在这个鬼地方,发疯的唯一下场,就是死亡。
野狼的武力值之,让所有人都充满了好奇。一路纷纷有人猜测,这个刻意将自己全
裹得严严实实,手时刻藏在袖
里,连
睛都要用刘海挡住,恨不得不
一丝
肤,低调的过分的小少年,究竟背后有什么故事。
“你看这只鸟,型如此
大,每日吃的肯定不少。而我们自从
亡灵沙漠以来,就很少看到其他的活
,更别说
或者植
了。所以我猜测,它肯定在别
有特别的
来源。那么,我们只要尾随这只鸟的话——我不保证一定能够走
去——但肯定能
到些吃的。”
刀疤男相比,一米七的野狼瘦小得简直就跟小竹竿差不多。而从年龄的角度来讲,野狼还差两个月才算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