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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3(2/2)

何况是连父亲都不知是谁的我。

此刻仍是盛夏的午后,山中气候凉,林荫密布,时不时又有些鸟兽的叫声在山林间回,这林中虽然没有很明显的路径,不过也并无半陡峭崎岖,我信步走去,不知不觉走了十来分钟。

前方无路之,正缓缓得近一个肩扛猎枪的大汉,大汉一当地的长袖布衣,的鸭毡帽,不急不缓得向我走来。

没有电视没有网络甚至连书本也欠奉的世界里,我跟余思源既然不能大瞪小得度日,唯有聊天加……加了。

“再说,”他说这话的时候朝我眨睛,“你跟我的时候不舒服吗?”

啊!啊啊啊啊啊啊!

就这么胡思想着,想到我都心加速不自禁浑时,倏然,我顿住了脚步。

而跟余思源的床戏,我委实不到这般气定神闲。

除了我,我要他无论是还是神,都容不下任何其他人。

这真是光回想就能让我脸红耳难以置信的事啊。从此我得结论,我到底,还是年轻的。

再之后,谈论将来的事情,余思源那人似乎已然笃定,我们既然各自分开快十年,仍然有这等将各自引至边的引力,大概两人的宿命也跟质量守恒定律一般无二,乃宇宙间的真理是也,寻常人等,还是不要徒劳无益的反抗比较舒服。

我从来想象不到,可以是这么急切的事情。

31、走到快有十米之遥时,那大汉不负我望,断然端起猎枪(其实是不是猎枪,我也真心不晓得,就是这么揣着,这个时候到这里来而且肩上扛着

呜呼哀哉!我顿觉自己掉某个陷阱坑,然而,诚如他所说,似乎里面铺满了法国黎地毯,洋洋乎绵绵,真心不愿意爬起来。

他走的是直线,笔直到我就算想自欺欺人这不是对着我来的,都不可能了。

所以有一晚,我记得好像从开始到最终力不支各自昏沉沉睡去,统共了五次。

就算到我们都粉碎骨尽人亡,我也要他。

这一路回想起这四天的经历,不禁骤然间就脸红耳起来。

我拍了拍余思源的肩,不想打扰他暂时的沉浸在怪异的亲伤中,便往小屋外走去。

在我曾经的世界里,我总是淡定如闲信步得跟对方展开搏。从最开始,经验丰富的一方引导着我的本能之外,慢慢得,我开始学着去掌握情事中的节奏,我喜克制自己的快,而用尽各办法尝试着让对方到达快乐的巅峰,我喜看着她们目光神迷离、脸颊通红,息连连,我喜她们情事之后拥抱我的觉,彻底的肌肤相,让我真真切切有了我被需要的觉。

当他在我的攻下闭双目,呼湍急时候,也直接将我置于庐山大瀑布之下,我压不到冷静,也学不会照顾着谁的更快更慢这类问题,我将他整个人覆盖着,唯一还算能用理归纳的要就是:我要他。

才是,毕竟,就算我们是父母代的DNA结合产,中途分裂过程不知发生了多少变异的我们,本跟亲代就是两,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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