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想来,他真的是个很贴的男人,尽
我们不常常见面,他也常常给我惊喜。
这也是我第一次在李先生的公司门等他下班,他的公司在一栋写字楼里,楼很
,有着时尚的玻璃外墙,而楼下却是两旁
满
大梧桐的老式街
。一新一旧,竟也看起来如此和谐。
我突然很期待几分钟后李先生从这幢大楼里走来,看到我时会有怎样的表情。
我正想着,看到路那走来一个女生,看起来年纪比我们小一些,
材也属于小巧玲珑型,更显得青
无敌。她穿着有可
印
的白短袖,浅粉
短裙,
发是
致地挽在一侧,即便长相平平,却仍让人觉得她像是个
心雕琢过的洋娃娃。
因为最起码,李先生是无辜的。
不过这纠结痛苦的一晚,也并非毫无收获,起码我认清楚一,那就是
给我的刺,我可以没本事把它们
下来丢掉,但却不能用它们再刺伤别人。
我这才发现,我是一个多不称职的女朋友,我直到今天才第一次地换位思考,考虑在某个场景内的
受,而我又是那样的不了解他,我甚至不知
李先生的办公室在几楼。而他肯定知
我的录音室在五楼,因为去年夏天最
的时候,他有一天来接我下班,给我带了一杯绿豆汤,他说,这几天太
了,
楼一定更
吧。
我站在一棵很的梧桐树后,看着夕
透过茂密的枝叶零零碎碎地洒在地上,微风轻抚,地面碎裂的光斑仿佛舞蹈的
灵。
我其实是个很怕等人的人,因为等待的过程总能将孤单放大,可此刻我站在这里,看着前的景
,却一
都不觉得孤单。
五整,开始有男男女女从大楼里走
来,人
算不上汹涌,我来得及看清楚每一张面孔。没过多久,我就看到了李先生,他个
很
,长得
帅,穿着一件浅蓝
的格
衬衣,在人群里说不
的
挑耀
。
理,最终却越理越。像是有一筐各
颜
的
线球,我想把它们认认真真地依照好坏贵贱分门别类,可最终让我搅得一团糟,几乎被
成一团的线给缠死。
于是在迷迷糊糊睡了一个多小时后,我就起床,洗了个澡,然后收拾房,买菜
饭,吃过午饭之后认认真真地准备晚上的广播,等到快五
的时候,我准备
门,我要去接李先生下班,然后一起吃饭,逛街,完了我去电台上班。
这是我第一次在去见他之前认真悉心打扮,我用了一个小时的时间,化妆,梳,挑衣服。最终穿着一
浅蓝
的连衣裙,踩着银
细带的中跟凉鞋,拎着一个银
小包
了门,哦对,顺便一提,我放下了
尾,用卷发
卷了一个波浪,然后难得地梳了一个公主
。
我忽然想起李先生每次站在电台门接我下班时的样
,没有漫天的
光,只有午夜的黑暗,没有洒在地上的温
夕
,只有一站孤零零的路灯昏黄。可是这几年,他居然就这么
持下来了,他是不是也曾觉得孤单过?
洋娃娃没看到树后的我,走到写字楼的门,就停了下来,然后抬手看表。我猜想她也是来等男朋友下班的,于是在心里
叹,这才像个女朋友的样
,如果男朋友工作了一天,下班
来,看到女朋友打扮得
致
丽,站在门外等着自己,那心情一定好到可以将一整天的疲惫都重新丢回那办公楼里。